加强涉澳法治建设,横琴实施三招“连环策”发表时间:2023-09-11 12:07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提出,“在遵循宪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前提下,逐步构建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的制度体系。”民商事规则衔接澳门、接轨国际是合作区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 近年来,合作区突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聚焦琴澳一体化背景下涉澳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快马加鞭、奋起直追,加快打造涉澳法治创新的先行示范地。 1 以“小切口”立法 有序推进规则衔接 立足琴澳一体化发展需要,合作区将琴澳规则衔接作为涉澳法治创新的重要途径,先后推出12种规则衔接路径,组建执委会层面规则衔接专责小组,其中在涉澳法律规则衔接上取得了明显进展,初步形成了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固根本,“小切口”立法创新保障澳企澳人便利创业就业生活权益,跨境仲裁、涉澳公证服务、“港澳陪审员+港澳调解员”制度等多元纠纷解决体系。 2 建设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 保障涉澳法治创新 为破解合作区法律服务机构分散布局等问题,贯彻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系统性强、涉澳元素浓厚、业务创新性特征明显思路,合作区在颂琴产业园租赁占地1.38万平方米打造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推动公共法律资源共建共享共用。集聚区已于今年6月2日正式挂牌运作,首批进驻9家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并实质办公,可为合作区的澳资企业和澳门居民提供调解、仲裁、公证、涉外法律咨询、法律研究、法律交流培训等全链条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3 充分发挥法治 对澳资澳企澳人等群体的 服务保障作用 推动将法律服务纳入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端紧缺法律人才均可享受“双15%”税收优惠政策。推出《合作区法律服务业扶持办法》,为引进法律服务机构落户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为鼓励以非诉方式解决争议,营造和谐、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给予引导。 截至2023年8月31日,合作区聚集律师事务所22家、律师332名,其中引进联营律师事务所5家、港澳律师47名。合作区成立后,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分别增幅100%和49.5%,当中,澳门律师增幅65%。2家联营律所入选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横琴国际仲裁中心、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涉外法治调研基地、横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揭牌运作。广东省政府自2023年4月1日起将159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合作区执行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实施,支持推动合作区建设。 展望未来, 合作区将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推动法律规则 衔接澳门、接轨国际。 一是在琴澳法律规则衔接上下功夫。重点聚焦服务澳企澳人切实利益的经济和社会民生领域,推动国家层面制定合作区法,赋予合作区更大程度的涉澳法治创新权。 二是在提升涉澳法律服务水平上下功夫。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青少年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创建活动,研究拓展联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范围。支持联营律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作为葡语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联系点,协助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外企业引进来。 三是在丰富法律服务集聚区内涵上下功夫。补齐法律查明、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功能短板,建立完善国际商事审判、仲裁、调解等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引进更多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进驻,加快形成琴澳国际法务区品牌。 四是在培养涉外涉澳法治人才上下功夫。持续深化珠澳琴法治人才交流合作,建设涉澳法治领域高端智库和人才培养基地,强化珠澳琴仲裁、调解以及律师等领域人才业务交流和学习培训,推动打造涉澳法治人才“蓄水池”。 来源:横琴在线 转载:广东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