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服务研究院
LAN HAI INSTITUTE

王振民:大湾区要香港化不要把港澳内地化

发表时间:2019-04-09 14:46作者:王振民来源:香港基本法港澳基本法研究会、灼见名家

香港中华总商会于3月25日举行“2019粤港澳合作论坛”,主题为“粤港澳大湾区新时代新机遇”,深圳市蓝海大湾区法律研究院理事长、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参会并发表主旨演讲。王振民教授的演讲题为《大湾区建设港澳腾飞之本及角色定位》,以下为演讲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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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提出粤港澳大湾区这个战略规划?这个战略规划有什么内容?怎样实现这个战略?就是Why, What, How这三个问题。


建设大湾区旨在互利共赢

为什么要搞这个大湾区?我们先看看世界上其他地方建设湾区的经验,“他山之石”,可以让我们借鉴他们的一些做法。我想起了2000多年前孔子讲过的一句话“己立立人,己达达人”(《论语‧雍也》) ,也就是说,如果你想站起来,你要同时帮助其他人站起来;如果你要实现你的理想,你同时要其他人也能够实现他的理想。这种哲学实际上就是一种互利共赢的哲学,也就是很难“一枝独秀”,必须共同发展、共享机会。这种哲学不仅我们实践,世界各国也都在实行。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很多国际组织、经济体之间的合作,比方说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包括跨国组织,像欧洲联盟等。我们再看看世界上类似的湾区,像纽约、旧金山、东京,他们很早就已经完成了我们今天要做的工作,我们今天讲大湾区要协同发展,实际上人家这些工作早就做好了,即是实现了组团、协调、协同发展,甚至在某些领域已经实现了一体化,生产要素(factors of production)已经完全自由流通,形成了同一的大市场。整个湾区亦成为一个经济体,这是一个特点。

一个区域的经济要素、资源如果不整合,发展不协同,不仅整体优势无法发挥,(个体)自身的优势也无法发挥。


粤港澳各自发展未显整合潜力

粤港澳大湾区概念是新的,粤港澳(在地理上)却不是新的。大湾区的发展,从来没有整合,“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多年来各地都是各自发展,过去(港澳)在英国和葡萄牙统治时期,我们没有办法。回归之后,为什么我们还未做到呢?是因为“一国两制”,这是客观原因做成的。过去大湾区内9+2城市,都分别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粤、港、澳都分别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是因为大湾区9+2城市都分别挖掘了自己本身的优势,善用世界和中国经济发展的大势。现在,各自发展的优势基本上都已尽量发挥,若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大湾区9+2城市必须要整合起来。

粤港澳大湾区的现状是“不正常”(extraordinary)的,因为同一个湾区却被人为地切割成三个相互独立的市场,各种壁垒和障碍,比国与国之间的更高、更多、更大。例如港澳与外国基本上零关税,与内地则税务重重而且复杂。过去我们尝试过的合作机制很多,但这些机制都是碎片化的,整体性、科学性、可持续性不强,这对港澳尤其不利,因为没有同一规划协调竞争,因此特别需要有一个顶层的架构,协调大湾区的发展,这样对港澳才公平。


三地联合逐渐形成湾区经济体

那么,什么是“大湾区”?一国两制实现了港澳和国家的统一,有些领域是united(统一)的,有些领域则是unified(合一)的,哪些领域是unified的呢?五个领域:外交、国防、宪法、国籍、名称旗帜。然而,很多领域,港澳跟内地没有unify、不需要unify,允许港澳保持其独立地位,《基本法》规定了很多领域,比方说社会制度、生活方式、法律和司法制度、行政管理、经济制度……都不需要unify。湾区建设按照我的理解,就是按照一国两制方式统一、但还没有unify的领域,把它connect(连结在一起),但不是unify。有香港朋友担心,香港会不会完全“融化”到内地了?不是融化,是connect,不是unify,就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以不同形式、不同程度联合起来,逐渐形成湾区经济体。

我们要connect,但不需要unify,否则就违反《基本法》。要connect,首先要让9+2城市挖掘各自的潜力,发挥各自的优势。《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香港的优势只能提升,不能减弱。

第二点是推动湾区整体协调发展,例如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推动基建设施互联互通,都需要粤港澳三地合作完成。

第三点是进一步释放“一国”的优势和便利,让港澳居民享有更多作为中国公民的权利。

港澳在大湾区,我觉得是作为榜样的定位,在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方面让内地学习,也就是说,让湾区香港化,而不是把香港、澳门内地化。


港澳从“超级联系人” 到真正目的地

过去,我们常说香港、澳门是“超级联系人”,我认为,今天大湾区的建设,也应把港澳作为目的地(destination)。过去,外国人来香港,他心里想的是中国内地,没有把香港作为目的地。内地过去亦是“利用香港”,没有把香港视为安身立命的目的地,粤港澳协调发展,港澳亦是我们的目的地,不再是过去观念中“借来的时间,借来的地方”。我们应该把港澳视为世世代代安身立命、成家立业的地方。

要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建设湾区困难重重,有很多制度边界是不能突破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独立的关税区,三种货币金融制度,三个单独的出入境,三种不同的法律司法体系,三个独立的经济实体”。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大湾区,首先要解放思想,破除思想认识障碍,不断推动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在落实《网要》的过程中,三地政府要就各个合作事项签订单独的协议,并按照各自的法律立法或修改法律,完成协议的本地法律化,成为法律文件,与港澳看齐。

同时,鉴于广东对《网要》列举的很多事项没有立法权,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广东省相关的立法权。这样,广东在法律建设方面,可以与港澳对等,也不用事事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出面解决。广东9市亦要加快法律建设,对接港澳。比如在港澳视作正常的一些法制原则,如无罪推定、法律没有追溯力,这对科技创新、经济建设非常重要,但今天在内地仍未落实,广东9市可否率先做起?这样才能跟港澳在同一起跑线上。

最后,我们应该树立大湾区意识,善于从湾区的角度考虑问题,改变以往以本地为本位的想法,确保《纲要》的贯彻落实。

习近平主席2017年在香港回顾20周年时曾指出:“一国两制是历史遗留的香港问题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大湾区建设取得成功的要素在哪里?在于一国两制!